这个车祸我需要负全部责任赔偿?
更新时间:2013-12-30 22:41:41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十月份左右,我哥哥开着一辆二手的富康小车子在路上行走,走到一个岔路口的时候一辆电动车突然横穿马路驶过来,电动车还带着一个人,我哥急忙刹车,但是还是撞到了电动车,坐在电动车后面的一人大腿抵着保险杠造成了骨折,当时我哥建议他去我们当地一个比较有名的骨科医院治疗,但是对方坚持要去我们当地全国三甲的医院,那里各种费用都极高,但是对方要求去,我哥就让他去了,拿了几万块让他先治疗,治病是大事,然后对方就住在医院,因为当时警察去了,警察说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就算他不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但是我方还是要付主要责任,警察要我们私了,然后我哥的意思就是先给人看伤,前后拿了四万多吧,那医院真心的贵,但是病人坚持不转,就要在那,除了我哥支付的四万多,他自己也支付了些费用,现在过了几个月,他之后还要拆夹板,他问我哥又要六万,然后说这事就算了结,我想知道,我们这六万一定的赔?有没有少的?这个类型的赔偿有什么计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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