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当事人申请在法院保全,我在灵宝法院提起诉讼,我拿判决书到灵宝市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
更新时间:2014-01-08 20:17:06
问题描述:
我是三门峡**人,我有-一车辆2009年9月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当事人申请在法院保全,法院把我的车辆扣押在交警队的事故停车场,2012年我按法院判决把对方的损失赔偿完后,然后去要车,才发现我的车辆被灵宝市交警队以无主车辆卖掉,我在灵宝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灵宝市公安局赔偿我人民币56000元,公安局上诉中院,中院维持原判,终审判决,我拿判决书到灵宝市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公安局拒不执行。请求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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