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婚约财产纠纷
更新时间:2013-12-28 19:53:57
问题描述:
女方(原告)以严重性格不合提出解除婚约为由要求解除婚约并归还汽车一辆。
开庭第一堂时,我方(被告)要求原告订婚时候返还彩礼(如:金、大定、小定等现金以及其他其他花费等要求返还)及赔偿医药费、精神损失费。(原告及家属要求解除婚约多次到被告单位、家中、被告父亲单位闹事,原告、家属10几人对被告进行殴打当时被告已报案)
原告代理人(律师)以不清楚,已经花费掉或分给别人为由,都予以否认(当庭有媒婆作证)。在法庭上,原告代理人(律师)以自己诉讼要求只归还汽车,我方彩礼事项跟本案无关,要求审判员不符合此次诉讼无关为由要求不予以采纳。
请问律师,我改如何做及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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