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纠纷
更新时间:2013-12-23 11:58:45
问题描述:
您好,以下是我家出现的房屋纠纷的细节:
我祖上有一个100平米的房屋,房产证是写的我爷爷的名字,两老都已过世,没有留遗言,也没有过户,更没有立遗嘱。我爷爷有4个儿子和1个女儿,分别为:大儿子、二儿子和一个女儿都不住在祖屋,三儿子(房产证被他拿在手上)和小儿子(我爸爸)住祖屋。
现在需房屋拆迁,这兄妹5人商量的分割方案为:
大儿子:11平方(谈好由三儿子出7万买去这11平方,大儿子签了弃权。暂未付款)
二儿子:11平方(谈好由小儿子出7万买这11平方,暂未付款)
女儿:11平方(谈好由小儿子出7万买这11平方,款已经付)
三儿子:47平方(买了大儿子11平方)
小儿子:20平方(买了二儿子和女儿共22平方)
经过上面的协商后,2012年9月去公证处签署协议的为:
大儿子:弃权+得三儿子7万
二儿子:拿小儿子7万+11平方赠与小儿子
女儿:拿小儿子7万(款已经付)+11平方赠与小儿子
三儿子:47平方+大儿子11平方
小儿子:20平方+二儿子11平方+女儿11平方
原本这样定好了,但因为协商时间太久,超出限定时间,过了时效,这封公证书未正式给出,只在公证处存档,需这5人重新签署才能生效。正在这时,二儿子变卦,提出应该平分,要拿100平方的5分之1,就是20平方或20平方对应的钱,才肯签署。没人愿意出,就僵在这了。但是,这个时候拆迁办为了让三儿子与小儿子快点搬离祖屋,与三儿子、小儿子签了合同(在没有公证书的情况下签署的)。因为祖屋断水断电无法住人,2013年6月都已经搬走,搬走后祖屋被拆迁办直接拆了。
到现在还僵着,谁都不让步。如果需要有人来负担二儿子提出增加的平方数,我分析大儿子和女儿拿的本来就不多,肯定不用管;小儿子拿的本来就是5分之一,肯定也不用出这个钱;三儿子无理由的拿了最多平方,应该由他来让步,但是他也不愿意。事情大致就是这样!
我的问题:(我爸爸是小儿子,主要看怎么做对我爸爸有利)
1 作为小儿子的立场,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对自己最好?
2三儿子、小儿子与拆迁办签的合同在没有公证书的情况下有效吗?
3 如果走法律程序,怎么操作?
4会怎么分配?会耗很长时间吗?费用怎么算?
5 三儿子霸着爷爷的房产证在手上,会对分房子有影响吗?如果他认为分的不满意,他有权利不拿出房产证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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