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材料怎么写
更新时间:2013-12-20 12:53:54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6月26日经XXX介绍认识XXX,由于本人需购买商铺开理发店,就找X帮忙,因为他是我的长期顾客,又是领居,和大家相处都要好,我听X哥说XXX可以帮我买到商铺,于是我将肆万元现金在6月26日取出三点的我先给X哥打电话找X哥与XXX见面,可X哥正在上班,但钱已备好就只有让我去到他单位办理此事,X哥又打电话叫XXX来值班室与我认识,四点左右XXX来到值班室让我交现金,当时有些不太相信又是第一次见面,我向XXX要取收据XXX说这种事要统一办理不能给我一人先开,必\\\\须先交四万元首付房款才能在七月初一起开出正式收据,我还是疑虑,但通过交谈XXX又告诉我说是通过区长办理此事,区长办事在社区只是一句话的事情,我半信半疑,XXX又主动给我开下收条并且按下手印一切都觉很妥当,可还没敢给现金,等他走后(因他急于上班)我与X哥商量于当日五点左右将钱打入XXX提供的建行帐号打款, 七月间一直没有XXX收据下落,为此我又请他吃过两次饭,特意提起房票此事,他说在等交二次房款才能给房票,我只好等他的消息 现在房子基本完工,听购住房人员说二次房款已付清,本人到现在也没听到通知,就子XXX联系,可联系不上(一直停机)又去售房部询问他们说商铺根本对外不卖,我又急忙找区长了解此事他说这事根本不存在,本人听后感觉上当受骗,所以立即前来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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