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及三期鉴定问题
更新时间:2013-12-19 15:21:42
问题描述:
母亲去年发生交通事故,胫骨平台骨折并伴随塌陷,对方肇事者全责(该车主有保险)。经过两次手术已逐渐恢复,现第二次手术后已取钢板,可下地行走,但膝关节处小腿内翻10度,膝关节活动能力受限,能活动到100度,但无法下蹲。
现在对方要求我们做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而我们仅希望做伤残鉴定,不做三期鉴定。司法鉴定中心认为这两项鉴定是要绑定在一起做的。所以导致目前伤残鉴定未做。
请问在伤残鉴定未做的情况下,法官根据什么宣判呢?
可否只做伤残鉴定,不做三期鉴定?
如果我们这次不服从法官的判决,该怎么处理?可否继续上诉?(目前伤残鉴定未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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