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司要求我缴纳6000的培训费
更新时间:2013-12-29 07:55:02
问题描述:
去年1月20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为期3年,现因为某些原因单算做满一年后辞职,公司要求我缴纳6000的培训费(这点在合同里有注明),但是从工作开始,公司并没有让我们参加什么培训,所谓的培训最多也就是请老员工给我们讲讲,当时合同里有写明这一点的,上面写着“乙方离职需提前三个月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离职。如乙方擅自离职,需支付甲方培训费6000”,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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