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辞职时缴纳两千元培训费
更新时间:2011-06-04 23:35:16
问题描述:
公司要求辞职时缴纳两千元培训费:本人为2009年应届毕业生。2月到五月在一家公司实习(无报酬),7月12日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每个月百八元工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本人提出离职,根据公司要求,补偿2000元培训费(来公司实习期间),如果不给,将扣留保险等一切手续。这钱我认为不应该负。请律师根据法律规定,给出明确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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