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马上找甲索要欠款。保证于2008年1月5日前还款付息,问:本案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更新时间:2013-12-16 09:47:28
问题描述:
甲与乙为多年朋友,2005年8月10日,甲向乙借款20000元,并保证2005年12月30日前还款。到约定日期后,甲还没有还款。乙由于信任甲,也没有马上找甲索要欠款。2007年10月5日乙请求甲还借款,但甲说现在无力归还,请求宽限3个月,保证于2008年1月5日前还款付息,但是08年1月5日甲依旧没有还款。问:本案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为什么?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