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制度所引发的工资纠纷
更新时间:2005-08-18 16:41:01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
您好!
我现有一些纠纷问题想进行一下咨询:
我妻子在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到现在已有1年半的时间,刚进公司时签订了文员的劳动合同,为期1年,后因工作能力强,改做销售,合同到期时,至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公司在制度方面存在很大问题,没有销售制度,发工资也没有工资条,也没有签收证明,也是通过现金发放的,同时,公司提出的销售提成方案也没有形成文字,几个月前发生过一次纠纷,经双方沟通达成以下约定:提成按月发放、并确定了提成标准,但没有形成文字。今天公司在要发工资的时候又说提成按三个月发放一次,当提及前次约定时,公司说确定的是按三个月发放一次,在此之前拿到过一次提成,但没有留下书面凭证。
现在,有以下几个疑问想咨询一下:
1、这样的事情可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没有签定新的劳动合同,是否能确认其劳动关系的成立
3、在发放工资时没有任何书面证明,公司是否违反了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
4、如果现在申请仲裁,能否有希望拿到应得的工资
以上几个问题请律师为我做一下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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