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更新时间:2013-12-12 16:39:40
问题描述:
我于2013年3月5日在一公司上班,至2013年10月31日被辞退,接近8个月的工作,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辞退也没有给予任何补尝。请问公司是否违反劳动法。我是否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每月双倍公资。但目前所能证明我在本公司上班的证明只有发工资用工资卡,公司发工资都是直接转账到卡上的,没有工资条等,请问就这一个证明,仲裁委是否会接受我的申请呢?我胜诉的机率有多大?请大家帮帮忙! 附加问题:1.我的工资是由底薪+提成+年终奖组成的,年终奖公司没有说有多少,但没有满1年被辞退是否就没有年终奖?2.赔偿“双倍工资”是否指实行到账的工资金额还是指只有底薪?3.公司在我被辞退的最后一个月才为本人办理社保,目前本人社保只有一被交款记录,128元,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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