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租赁协议
更新时间:2013-12-06 11:39:35
问题描述:
我在浑南租了个房子
10年11月和房东签订的协议
到今年10月份时我又续交了半年的房租
11月时由于我个人原因决定不再租用这个房子,跟房东电话通知了,也帮助房东发布转租信息。
一个月后,房子没有租出去。我向房东提出要退回我的房费。房东不同意,理由是我已经交了半年的房费,除非转租或到期否则不给退回。
可是合同上写了一条“如不租,提前一个月告诉房主”这样的信息。我也是按照这样的信息才在十一月的时候通知房主不租这事的。
我想咨询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有权利要求房主退回我剩余的房费。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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