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3日我与父亲驾驶摩托车去打米,
更新时间:2013-12-06 05:02:22
问题描述:
今年10月3日我与父亲驾驶摩托车去打米,在打完米后将摩托车停在路旁装米。此时一辆轻型货车迎面驶来将我和父亲撞到。然后肇事者驾驶汽车逃逸了,最后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我和父亲才被送到医院进行急救。后经医生诊断:(我:右手臂尺桡骨双骨折,面部大面积挫裂伤)(父亲:面部大面积挫裂伤及皮下组织淤血)。事发第二天,肇事者被交管部门扣留,没过两天又被放了出来。在我手术的前一天其母和妻送来16000元用于我的手术。事故发生后10日,交警大队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书中阐述了肇事者系无证驾驶且肇事后逃逸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我与父亲无责任。后经证实轻型货车并不是肇事者本人的,而是借用他人的。事故认定书下达后我们双方并没有写申请让交管部门进行调解。因其肇事者并不想对我们的伤害进行赔偿。请问一下,他这种行为我们将其告上法院,是否要承担民事和刑事的双重责任?还有车主是否负有连带责任,车辆有强制险,是否能将车主·保险公司以及肇事者一起告上法院?还有就是起诉他们是不是一定要等治疗终结后三个月做了伤残鉴定才行?希望能解答,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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