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按交通规则骑电动车在国道上行驶,与一辆
更新时间:2013-12-04 21:57:54
问题描述:
我按交通规则骑电动车在国道上行驶,与一辆逆行的电动车发生碰撞,我减了速所以摔倒没受伤,对方刹车有点问题,摔倒后脚背肿了,我看对方没什么大碍,就报了110,对方打电话叫来了10多人,没等交警来强行把我拖上他们的车子与对方到了县医院,车子没等到交警来就被对方推走,在医院拍片子医生说没发现骨折异常,可以回家观察也可以住院,对方选择住院,现在已经一星期,今天拍了片子确认无骨折,医生说可以出院,对方却以没有完全消肿为由,还要住院,我已经垫付了2000多医药费,请问下一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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