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被告以及案件性质确定,法律适用
更新时间:2013-12-14 21:14:26
问题描述:
2013年9月1日,李×驾驶车号为宁A0001的中巴车,行驶至银川市胜利南街与新华东街交叉路口时,与一辆工程车相撞,造成中巴车上24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有一名女乘客何××受伤较重,且其面部被严重划伤。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可知:该中巴车挂靠在××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工程车的驾驶员为刘××,车主为车××;本次事故原因为中巴车驾驶员李×无证驾驶,且车速过快,工程车驾驶员刘××违反交通法规没有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故,中巴车和工程车负对此次事故负同等责任。现何××欲于2013年11月8日提起诉讼请求赔偿其所有损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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