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内的女职工请病假未批按旷工开除可以吗
更新时间:2013-12-03 16:39:10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本人合肥户籍合肥工作,2012年2月婚后发现怀孕需要保胎后,于3月份请病假长居上海待产,期间6月份回去上班约半月坚持不了后续请病假至产前。2012年10月生完孩子,休完98天产假加30天晚育和30天独生子女假后,因腰椎不适,续请病假一月获批后,于2013年5月初携上海六院的病假条至公司继续请假未果。因身体扛不住只得回上海休养,期间并无单位电话联系。至7月,同事告诉我才知道单位已登报将我辞退。问题1:单位可以登报单方面辞退我吗?问题2:期间我合同7月到期可以不用通知我续签吗?问题3:截止2013年10月我哺乳期满,这期间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忘给予惠解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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