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补交社保
更新时间:2013-11-29 23:01:34
问题描述:
您好!我自从2009年5月在即墨的某单位工作,当时由于没有办好失业证,单位就没有给交保险。我从2009年9月份把失业证交给单位负责交社保的人员那里,并且在下个月发工资的时候(也就是10月份发工资,压一个月的工资,实际上是9月份的工资)已经在我的工资中扣除了需要我个人缴纳的部分。当时我自己以为,已经扣钱了肯定就给交上了;可是后来在社保网上查询的时候发现原来单位只是扣除我个人的,实际上并没有给我缴纳保险。于是就经常去找让他给交上并且把前面的(从2009年9月份开始)给我补交上。哪里知道一找就找了一年多,直到2011年7月才刚开始给我交保险,前面的(从2009年9月到2011.6月的)没有给我交,但答应给我补交。因为这个原因我在2013年7月份提出辞职。辞职后找劳动监察,他们不予受理,说超过2年有效期了。那么现在我应该怎么办?我没有别的途径可以维护我的权益了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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