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公司签订合同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原公司提出我违反合同,要进行劳动仲裁。是否违规?
更新时间:2013-11-22 20:26:54
问题描述:
与原公司签订合同中含有竞业禁止条款,但是合同到期离职时公司根本没有提及补偿的问题,离职后半月内到一家与原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原公司提出我违反合同,要进行劳动仲裁。我到新公司这件事是否违规?另外合同中规定竞业补偿为工作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20%,关于此补偿额度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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