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这是我的离婚写得诉讼书,麻烦律师给我看一下,我要拿出什么证据来,才能把婚给离了。原被告在2011年下半年经人介绍认识。2012年2月14日在南陵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10月12日,生一女。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来上海务工,工作开始还行,半个月后工作不认真,经常上班看小说,导致2个月内连发了3次事故,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被告不履行丈夫职责不停上网吧看小说。原告几次挺着大肚子去网吧叫被告回家,此后,被告完全放弃工作,整日整夜泡在网吧,期初3天3夜,此后8天8夜不曾露面,原告询问原由,被告不但不解释还以各种理由撒谎和欺骗,由于工作期间的态度和行为,被告工作期间工资讨不回,还是原告怀着6个月的身孕帮他讨回,因为这些事情的发生导致原告经常心情不好,身体受到极大的影响,尽而使原告7个月早产,然而在女儿临产当晚,被告向原告父母借了一万元把女儿送到上海儿童医院之后就消失了,此后一个多月不回家。2012年11月份被告回来取身份证后,又消失不见,至今不见人影,尽管原告万分焦急甚至去报案,但是也未能找到被告身在何处,在被告断断续续工作半年内,生活费都是由原告父母承担的,总得来说被告多次离家,原告不计前嫌,原告很想和被告好好过日子,但是被告总是无心工作,无心好好过日子,导致如今局面。
原告认为:经历这些事情原告已心灰意冷,被告没有尽到一天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与义务,原告对被告的人品,素质各方面缺少了解,原被告婚前了解少,感情基础差,婚后被告对原告除了谎言还是谎言,毫无夫妻坦诚相待可言,使原告对被告的感情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