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饭店是有四个人合伙的,两个股东愿意转让,我们协商不成,分文不给吗?我的股份就自动消失了吗?
更新时间:2013-11-20 17:09:36
问题描述:
我们饭店是有四个人合伙的,两个月以来处于亏损状态,两个股东愿意转让,其他两个股东要求继续坚持。不允许我们转让也不允许我退出。合同第十条:每个合伙人要求安排一人去上班,超过7天对其作退还股处理。我们协商不成,我暂时没去上班,难道到了7天我不去上班,其他股东可以视为我自动放弃,分文不给吗?请问,我不愿意承担亏的风险我要求退出,其他股东不愿意,我就没办法退出了吗?我的股份就自动消失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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