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律师,求助!
更新时间:2009-05-24 14:40:36
问题描述:
本人原供职于宁波某工程公司,04年10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本人的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因此被公司扣住(此证书为在该公司服务时公司出的培训费和考试费),在要求转移该证至新单位时被拒,并且该公司近一年来以本人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利用该证书进行投标活动,而本人已与该公司毫无关系),并且在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和年审中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利用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等复印件作为申报资料谎称本人为该公司工作人员,欺骗政府管理机构,请问各位律师,如何通过法律途径防止该公司继续侵害本人的权益,并且转移项目经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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