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公民。问:是否代替妈妈享有她从外婆那里一半的财产继承权。
更新时间:2013-11-29 07:32:5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
我有以下问题希望得到你的咨询帮助
事件背景: 我外婆在室内有一房子。 她丈夫以去世。 她有两个女儿。 我妈妈(以辞世)和我姨妈。 房产证现在是她一个名字。 我姨妈户口在上海。 我是中国公民。在美国 户口以注销。 现在我姨妈要求外婆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提问:
1作为我妈妈唯一的女儿。 我是否代替妈妈享有她从外婆那里一半的财产继承权。
2如果我姨妈将名字加入房产证上而我没有。 将来从法律上来说 如我以后在外婆去世后要加名字是否可以?会有何种不利情况
3在姨妈加了名字而我没有加的情况下.如房子卖掉,我还能的到继承财产权的一半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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