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报警吗?
更新时间:2013-11-15 19:50:41
问题描述:
近日楼下一位很颇有名望的住户装修,在没有取得任何许可的情况下,将地基下挖了半米至1米多,将屋内地圈梁几乎全部截断,并将一整面承重墙拆除(上有5层楼;上次装修已经将另一面承重墙拆除)。这种情形可否报警?可否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这位有势力的业主说:“地基、地梁、承重墙在我家,是我的私有财产我想怎么处置是我的权力。”但根据2007年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颁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地基、地梁、承重墙应属两家共有财产,我家住房面积大于他家,我对地基、地梁和承重墙等共有部分的所有权还应大于他。现在他将地基下挖,毁坏地梁、拆除承重墙,已经造成我家墙面多处出现裂缝,已经造成我家的房屋财产损失。我可以报警吗?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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