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的抚养权
更新时间:2013-11-13 13:31:15
问题描述:
2011.5.23结婚,与男方婚后起初感情尚可,但由于与公婆暂住一起一年,因生活琐事发生多次口角,每次都没有解决好,导致感情逐渐生疏,2011.6月搬入新居,新居是我(女方)父母提供,还是由于其母及家庭琐事导致多次争吵,2012.4.5产下一男孩,生下孩子后,起初一个月是聘请的月嫂,后来孩子生下38天后,男方逼迫我带孩子回我父母家居住,直至2013.11.13(至今)都没有回自己家居住,期间,男方不负责任,居住期间,不负担任何孩子抚养费用,其父母也不帮忙照顾孩子,导致感情破裂,我与男方沟通3次要求协议离婚,男方每次都以孩子为借口阻挠离婚,第三次沟通是,男方实施家庭暴力,并扬言要杀我及父母全家,也不让我及父母抚养孩子,我决定起诉离婚。我有正式工作,有房产一套,父母还有房产2套,男方今年工作刚转正,有他名义下房产一套,及其父名义下十几个平方未拆迁房一套。请问:现在孩子一岁七个月,从出生至今,一直是我父母和我养育孩子,每次争吵后,他及其家庭对孩子不闻不问,甚至好几个月不管孩子,鉴于现状,我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吗?可以争取到多久,可以孩子一辈子跟我抚养吗?对于探视权,鉴于男方及其家庭的恶劣表现,可以最低限制到一个月探视几次,每次多久?如何采取法律手段保障我和孩子及家庭不受骚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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