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援助,谢谢戴律师!
更新时间:2013-11-08 14:42:41
问题描述:
2012年10月,隔壁文家准备建房,在文家拆除旧房过程中,由于工人施工不当,使用大锤致使我家房屋多处裂缝(隔壁文家与我家共用承重山墙墙体,该墙体产权归我家所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房屋安全鉴定中心鉴定为危房,安全隐患堪忧,不能居住。我家根据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规划我本没有考虑到新建房屋,然而由于房屋已经为危房,下雨时屋里多处地方出现漏水,墙壁裂缝严重,有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不适宜居住。而另一隔壁李家地基狭窄,无法拓展房屋。经文家儿子文**从中协调,李家与我家联合建房,李家将合建房屋中的一层给我居住,另一次性支付我房屋补偿款17万元。李家补贴了我5万元后,将我家危房拆除,尚未开工建设,市政府就出台了一系列禁止个人建房政策,建房事宜就此搁浅。现在市政府只批准了我一层住房,如今马上就到合同履约时间,而李家不肯新建住房,而文家说已经尽力沟通,建房的事情跟他没责任。现请求法律援助,请各位帮我出谋划策,谢谢!合作建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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