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现年40岁,在县医院工作,月工资
更新时间:2013-11-13 09:20:55
问题描述:
死亡人员现年40岁,在县医院工作,月工资3800元,请假一月期间,在街道路边被肇事车辆当场撞死亡.肇事司机无驾驶执照,只是兰托执照,车辆审验时间为2009年2月份,此车辆出事前几天交警、运管部门分别罚过款,肇事者无赔偿能力,现政府赔偿24万元,家属不接受24万,家属认为政府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罚款仅仅为挣钱吗,为什么不及时停运。强烈要求赔偿相应的经济赔偿。但是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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