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1963年11月28日出生。于19
更新时间:2013-11-18 08:17:27
问题描述:
本人于1963年11月28日出生。于1981年7月高中毕业,同年12月顶替我母亲进入了原南昌市**厂,后由于本人比较喜爱制作服装,而父亲正巧是服装二厂的会计,父亲退休后厂里还想留用他,这时父亲就提出把我调入服装二厂的要求。服装二厂同意并于1986年为我办理了调动手续。
后来1990年劳务输出去了塞班岛,1993年初回国单位由原中山路与象山路交界处的(上海服装店楼上)搬迁至上海路, 交通不便,加之业务不足,管理的落后。离开了单位另谋生路。
现在到了退休年齡按政策办理社保时,我也正式向单位提出申请要求,单位在预给我办理时告诉我的档案有些问题。也是社保所要求的证明材料缺失了(一、招工表没有了,还有就是整份档案没有我的出生年月的材料)总之,对办理社保的最终结果将会和事实不符。将会影响到我退休后的晚年生活。
我有些纳闷,以前档案个人是没有权力看到的,而我个人从第一个工作单工作,到调离第一个工作单位进入第二个工作单位。到离开服装二厂,甚至到办理续社保前都一直没有任何人向我提出档案有质疑。本人在工作中一直表现积极向上,并在版纸纸箱厂加入了中国共青团。也没受到任何的处分。怎么到退休时刻告诉我,这些本来我也不知道的一些材料没有了。这叫我们这些老百姓如何解决。
服装二厂的人要我到原单位找我的工资横表。我也就听从了去到现在的砖瓦厂改制后的劳资科(因为版纸纸箱厂在我调离厂不久就被砖瓦厂合并了,所以原版纸纸箱厂已不存在了。)他们说没有任何我的个人材料。横表什么的,在他们改制时,一些材料都已移交到社保局。我也去社保局咨询过,他们说这的关系如果是由单位办理,就要单位派人与他们联系。单位告诉我,材料不齐社保局将以我现有的资料定我为1991年为起始工齡。而以前的资料也不是我们个人可以获取的。现在我们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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