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工厂老板李某对我爸爸说要需要一些
更新时间:2013-10-29 21:41:55
问题描述:
木材工厂老板李某对我爸爸说要需要一些瓦,让我爸爸给他留意一下。我岳父家刚好有2万瓦,就告诉了李某,李某说,有空就给他装过去,一切由我爸爸给他安排。
我二哥谭某与死者杨某长期给我爸爸做事(杨某因为去年家中出事,一直没给我爸爸做事,在事情 发生前几天,对我爸爸说,在家没事做,家里又有那么大的开支,给我爸爸做点事吧。我爸爸看在以前他做事老实的份上就答应了)。8月14日,我爸爸的生意没事做。就告诉了我二哥,让他去给李某装一万瓦,工资由李某出,如果他不给,我爸爸就先垫付,以后在找李某要。要我二哥顺路叫了死者杨某。大约在9点半就到了我岳父家,因为工作量不大(一万瓦装一个上午很简单),加上天气热,他们做一会休息一会。12点半的时候就装完了。然后在我岳父家吃了油茶,一点多开车离开。
下午2点多的时候,在横溪下坡的时候, 由于刹车失灵。车辆下了很高的山坡,司机重伤,我二哥重伤,杨某当场死亡。交警赶到,通过各方面的取证,认为,这是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由司机负全责。
当晚,通过各方面协调,我爸爸说,反正我出于人道主义精神,无论如何,我答应出2W给死者家属作为安葬费。如果法院判了我应该出多少我就出多少,不判我出一分我也答应2万。第二天,我爸爸就去送了钱,但是死者家属认为我爸爸出2W太少,在我爸爸送钱的时候还打了我爸爸2耳光。并且告上了法庭。请问,我爸爸应付法律责任吗,如果应付责任,应付多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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