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通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更新时间:2013-10-29 12:26:41
问题描述:
10月25日公司领导口头通知我们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我们提出赔偿或补偿,领导同意汇报研究,先让我们26日到公司人事部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办理交接手续,我们对“离职申请单”,存在异议,认为公司会认定“离职申请单”是员工主动申请离职,从而拒绝给予员工经济赔偿或是补偿,我们没有填写“离职申请单”上交,现在已经四天没有结果。拒绝填写“离职申请单”是否正确?如要填写,在离职(辞职)事由栏上如何填写才能确保本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如何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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