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以下事情。
更新时间:2013-10-31 08:31:17
问题描述:
请详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以下事情。
2012年7月我同学向我借了20000元说生意上急用,承诺11月还我24000元,并写了收条且注明了还款月份,时至今日我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多次要求他还钱他都以忙没时间去银行汇款给我或身在外地为由不还钱,我已保留短信文字记录,但我只知道他的姓名、手机号、原工作单位及单位地址,不知道他的身份证号以及家庭住址。
问题:
1,我是否可以以我手中掌握的材料去起诉他?
2,我在不知其身份证号及住址的情况下应该到哪个法院去递交诉讼状?且起诉张被告一栏身份证号及家庭住址是否可以不填写?
3,法院判决是否能支持我要求其偿还24000元的诉求?以及由被告人承担诉讼费的诉求?
4,如法院判决生效的话,我是否能提出强制执行申请,都需要什么手续?是否能要求对方承担该项费用?细描述问题,以便得到律师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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