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之后准备解散
更新时间:2013-10-25 08:59:17
问题描述:
一个朋友有一个A公司,A公司有两个业务内容B、C。后来将业务B分出来,我们一起单独投资负责B这个业务。因为做的这个B业务是借着朋友的A公司名义做的,所以一直没有单独办理另外的营业执照和公司名字,做生意的时候都是说是A公司的业务。请问如果我们现在不准备继续投资做了,所有财务清算之后还有点余钱,是否需要给一定股份给A公司,如果需要给的话,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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