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财产约定
更新时间:2013-10-29 08:42:24
问题描述:
夫妻有婚后财产约定没有进行公证,离婚还有效吗?甲方:男方 身份证号码:乙方:女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于2012年1月30日贷款购买x房产,购入总价为292876元,其首付款92876是女方父母所付,五月份开始还贷款,至今已还贷五个月,共计8740元。双方经协商,现自愿对2012年购买泗阳县x房产协议如下: 1、x房产为乙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2、x房产贷款为200000元,由甲方还贷款,甲方明确离婚时放弃对该房产的所有权,及放弃甲方已还贷款的款项。3、在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对各自债务负全部责任,甲方的债务与此房产无任何关系。4、乙方在转让更名x房产,甲方应及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更名手续。此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后立即生效。双方于2013年10月签订的夫妻财产约定,于此协议有异议处,以此协议为准。甲方: 乙方: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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