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对于电动车和自行车发生了小事故以后,交警进行了简易程序处理,当时交警只是对现场做了勘察,测量,拍照,第二天就有认定书,认定的结果是7成责任,当时提出了对认定书的判决异议,交警的答复是先签字,因有车被扣留,当时就问车子怎么办,交警就说签字就能拿车,因不了解这类事故处理方式,听了以后签了认定书,过了2,3天我才想起事故地点有录像,故要求交警去进行拷贝录像,在事故的录像里我是走的正确线路,直走,因道路窄,一旁停了辆大卡车,挡住了右边出来车辆的视线,有两辆自行车先后从右边出来,一辆是从正确方向转弯到左边,但转弯不大,我稍微让了下,紧接着还有一辆自行车是走的左边路转弯到左边,有卡车在加上他是错误的方向行驶过来,我就往左急忙避让第二辆自行车,自行车晃晃悠悠的往我的方向来,第二辆自行车刹住没站稳就一屁股坐下去,自行车倒在中间,我想问这到底怎么判责任,交警是说只看事发后的地点来判定谁负主要责任,谁负次要责任,我避让行驶到左边,他倒下在中间也属于左边,所以我负主要责任,如果我不避让,直接往前开,那就是他全责,我想问像这种情况到底怎么判,现在对方是56岁的女的,有一点点的骨损,一开始在一家医院做了全部的检查,就是有点骨损,第二天晚上没告知交警,也没告知我,就转了院,又重新做了全部的检查,该怎么处理,如果我要起诉,有没把握强制让他出院,或者能否更改了认定书,今天是签认定书的第5天,对方一直说各地方痛,都做了几次全身体检了,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