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人在门诊输液对不需要做皮试的药物替硝
更新时间:2013-10-17 13:20:32
问题描述:
一病人在门诊输液对不需要做皮试的药物替硝唑过敏,经输氧和抗过敏处理,当时好转遗留手脚无力,送上级医疗机构住院20多天,治愈病人要求出院。住院检查病人有脑梗,颈椎病及高血脂加低钾血症,有20-30年吸烟史。现在病人要求过分的赔偿,不给就在门诊闹。已经支付所有后期医疗费用,病人强取了近3000元的误工和生活费用。请问下如要诉讼任何处理,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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