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单方面无故终止,且不付相关款项
更新时间:2013-10-15 09:48:41
问题描述:
由到公司经营方式变更,去看3月份我从我所服务公司承包组装事业部,并签订了房屋出租合同、事业部独立核算合同书及附加协议,委托生产加工协议书及机器设备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现在公司忽然十月一号跟我说终止合同,事先也没跟我协商,我所有的材料,公司不付钱直接占有,只是说所目前外面所欠的供应商帐款转到公司(强制性的,没跟我协商)。且之前几个月的货款也一直找各种理由不付,当时合同中说的很清楚,月结30天的,且如果要终止合同最要提前一个月份协商的。
当时机器设备卖给我时让我分二年分期付款,每月从货款中扣,到目前为止已经付了一半款,现在公司终止合同后就打算从没用的废机器中给我当所付的机器款。
且我跟公司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看现在的情况,公司也没打算付我十月份的工资。
我本想协商解决的,但公司总找各种理由降以前协商好的单价,我想咨询一下,我这种情况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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