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交警拖车走后,交警部门的收费内容
更新时间:2013-10-16 20:39:17
问题描述:
10月13日晚我的车跟一个非机动车发生碰撞交通事故,非机动车车主饮酒驾驶还逆行,事故发生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头部擦破皮,我们当场送医院做了拍片检查,垫付了1000元。交警部门拍照取证后,以调查事故原因为由,拖走我们双方的车辆,今日我们去交警大队取车时,交警部门说要收取拖车费300元,车辆检查费800元、酒精检测费1500元,否则不能领取被扣车辆,另外在案件调查结束之前如果取车还要交纳10000元押金。由于我方机动车属无责任一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对于交警队收取的这些费用到底合理不合理,法律上到底有没有规定交警队这样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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