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育有三儿两女,在老家
更新时间:2013-10-13 15:22:35
问题描述:
我爷爷育有三儿两女,在老家有间房子,房产证上的是爷爷的名字。
爷爷几年前去世了,去世前三十多年前就已经口头说房子给我爸爸和我大叔,而十几年前又改口说,把老房子留个我爸以及我的大叔和小叔兄弟三人,但是这些都没有书面遗嘱。
现因为老家的房子长久失修已成危房不能住人,所以在符合当地有关的重建政策条件下,我爸和我大叔、小叔三兄弟商量一起翻盖新房,但是小叔表示放弃出资盖房。
那么请问:我爸和我大叔合力盖的新房,在申请重新办理新的房产证时,是可以只写我爸和我大叔的名字么,还是说需要我小叔来签字同意放弃房产,如果我小叔想来恶意争房子的话,他也有份?新房产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条件,要几个人来签字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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