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哥9月23号上午八点多钟,在一未完工
更新时间:2013-10-08 16:48:35
问题描述:
我堂哥上月9月23号上午八点多钟,在一未完工小区绿化务工,当时推一拖车,被同单位公司武汉旺林绿化公司一辆洒水车倒车轧死,事故现场在尚未完工小区不足2米宽的路面上,当时出警的是江夏区交警大队,认为不在尚未建成的干道上,就将此事移交当地派出所处理,请问这是否认定为工伤事故?事后派出所找司法所协调解决,此事究经如何解决?我堂哥今年64岁,上有86岁老父,下有2个小孩均未成家。大的24岁在外务工,小的21岁在读大学,都是男孩。嫂子精神已经崩溃,对方答复先把遇难者火化后,再赔付50万元。责任定性是公伤,还是属交通事故?怎样认定区分?究经赔偿多少?是赔偿后再火化,还是先火化再议赔?我堂哥一家都是失地农民。今盼您帮忙援助!敬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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