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2007年同居,2011年登记结
更新时间:2013-10-22 16:10:07
问题描述:
我跟老公2007年同居,2011年登记结婚,刚认识时我们一无所有,后来一起打拼了几年,今年在老家盖了新房花了17万,又开个实体店大概十几万,我们有一个女儿,女儿一都是我边带边做事情,老公没有带过一天,我们婚前老公和别人有2孩子没告诉我,后来被我知道后,老公口头跟我承诺对我好才原谅他并跟他结婚了,但是婚后经常吵架,现在闹到离婚的地步了,请问如果我们离婚,财产如何分, 我想让女儿跟我,但是房子和店都在老公老家这里,我们离婚我们根本不会在这里,我想要女儿跟我,房子和店归老公,但是房子和店要估价财产分给我和女儿一半或者合理分,可以吗?如何分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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