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法院莫名冻结资产的问题,请指教。
更新时间:2013-10-04 06:57:08
问题描述:
我与前夫离婚两年,近日名下一张银行卡被法院莫名冻结,咨询法院后得知由于前夫与他人产生经济纠纷而被起诉至法庭,我前夫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与起诉方有正常的交易转账,现起诉方将我与前夫一起告上法庭,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有两条:1.一张借条(借款人是男方一人姓名),此借条的产生日期是我与前夫离婚之后,完全是我前夫的个人行为。2.一张公对公的转账回单,日期为我离婚之前。想请教各位律师:
1.此事完全与我无关,离婚协议已注明各自债务各自承担。而且那张转账交易的回单极其普遍,没有任何参考价值。法院在没有告知被起诉人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利冻结资产?如何才能让法院尽快解封?
2.起诉方明知我与前夫已经离婚,并与此事无关,仅仅因为无法找到前夫而将我一起诉至法庭,其行为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困扰,我可否追究起诉方的责任并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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