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在婚前已同居6年,在同居第
更新时间:2013-09-25 09:03:22
问题描述:
您好!有以下疑问想咨询:
1.我和老公在婚前已同居6年,在同居第4年时,老公(当时只是男友)用毕业后的工作积蓄在老家付首付买了房子,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贷款也一直是以他的银行卡在还
2.我们在婚后半年时,共同付首付在工作地买了房子,房产证上是他和我的名字,他的名字在前。房贷是我和他的公积金共同偿还;
3.婚后,他和朋友合伙开了公司,但为了避嫌,公司法人是他的妈妈和他朋友的妈妈的名字,公司有盈利
现在,我和老公结婚一年半,育有一个女儿已一岁。目前因为夫妻感情出现问题,矛盾太深,无法调解所以考虑结束婚姻。
请问如果离婚,他在老家贷款买的房子,我是否有权分割?上海的房产如何分割?他公司的资金我是否有权分割?
如果他在老家买的房产和他合伙开的公司,在离婚时我都无权分割,那么上海的房产,我是否可以要求完全判给我一个人?
孩子在之前是我和婆婆一起带,在孩子10个月时,我辞职专门带孩子了。请问您孩子是否会判给我?
希望得到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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