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降薪,未达成协议以及工伤离职问题
更新时间:2013-09-17 15:21:57
问题描述:
主要有两方面问题:
1、公司以前的薪酬为基本工资+绩效+年终+餐补+其他福利,几年都是这样发的,有银行流水作为证据,但合同未写明工资具体的组成。现在公司声称业务调整,大幅度降薪(基本工资没降,其他福利和奖金、绩效都没有了),协商未果。作为弱势群体的员工,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2、如果协商达成一致,员工接受一定赔偿并离职,工伤员工是否还可以要求工伤的补偿(一次性医疗补助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受伤日期为6年前,当时的补助基数和现在的补助基数不同,那么现在要求补助的基数是按最新的,还是按受伤时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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