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疗斜视口头约定无效退款,并在收据上注明应达到的效果,现在无效,对方拒绝退款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3-09-16 13:42:0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你好!
我小孩有斜视与近视,一私人治疗近视的机构保证能通过按摩的方式将视力恢复到1.0或1.2,斜视度数降低至4度。因该所做近视的小孩较大,经观察大部分学生近视按摩恢复状况较少,故我在对方多次口头承诺无效退款的情况下先后支付了一万元。当时想要签订合同,对方说从未签订过合同,只可以在发票上注明。于是仅在斜视治疗费发票上注明(斜视-6、-5,作后要小于-4度以下),在近视治疗费上注明(1疗程在1.0-1.2,双眼视力)。但目前约定的次数已到,但近视虽有减轻,但仅到0.6,并末到达1.0或1.2.且斜视度并未减小。我前去要求退款(至少斜视应该退款),但对方她已尽心尽力,小孩情况各有不同,不同意退款,又寻找借口说我方配合有问题。现在我应该怎么做?我可否要求她退款?即使不全退,我认为斜视无效果应全部给退,近视未达到承诺效果,理论应退款但我可只退部分。不知我的要求是否合理?如果对方坚持不退款我该怎么做?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