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实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吗财产如何分配
更新时间:2013-09-13 21:07:50
问题描述:
男方1967年得精神病.1972年因病从部队退职回乡.前妻和他离婚并留下一子归男方抚养.1973年经人介绍又和一女结婚并生有一子.双方都是再婚.后女方也得精神病.1975年有双方父母兄弟作主办了离婚手续.母子生活费按月由男方提供.1985年男方精神病发作伤害至死一人.被送入公安精神病院.1992年民政部门以父母作主为由撒消了离婚.因双方都有精病无法复婚登记.只有事实婚姻关系.男方今年8月在精神病院去世.问女方和男方婚姻关糸有法律效力吗.死亡补偿金或是抚恤金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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