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癌手术后,医院告诉我们不是口腔癌,应该是淋巴癌口腔癌,我们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更新时间:2013-09-13 11:00:44
问题描述:
我伯伯舌头上长了一个硬块,在***医院、湖南省**医院检查结果均为疑似口腔癌,但是因为他患有糖尿病,伤口愈合能力差,增加了手术难度和风险,这两家医院均不能给出确切的诊断结果和手术成功几率,几经波折,最终我们选择在湖南省**医院做手术,手术之前做了磁共振检查,检查结果还没出来,就把口腔手术做了,在这之前还有护士层提醒医生磁共振结果还没出来,要不要等结果出来看一下?医生说不用,结果手术后几天却告知我们我伯伯不是口腔癌,确诊为淋巴癌,需要再做手术,可是我伯伯身体虚弱,况且患有糖尿病,再次做手术无疑增加了风险和患者的痛苦,如果在磁共振结果出来之后再做手术,那淋巴和口腔的手术是可以一起做,因为医生的玩忽职守,让我们承受这样的结果,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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