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我一个认识不久的朋友,多
更新时间:2013-09-11 21:11:12
问题描述:
2011年6月,我一个认识不久的朋友,多次要求支持他、帮助他,和他一起做生意[因为他没有钱],他在一个公司租了四间清水房办公室,有140个平方左右。我出3万多元装修;买空调、办公家具3万多元,两项共耗金近8万元。两年时间办公室几乎没用,总共亏损近15万元,现在我那个朋友一走了之,租房合同是他签订的,可他什么都不管,公司办公室给他打电话,他说不关他的事。我多次找公司要求补偿35000元,总额的50%都没得,公司只承认补偿15000元,谁能接受。请教:我能否以不当得利起诉公司,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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