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成立后,财产保全措施是否解除
更新时间:2013-09-15 10:56:21
问题描述:
如何办理?我的车被抚宁法院委托原告管理,一、我要求由法院管理他们并不采取;二、我要求重新给我作财产保全裁定或变更或解除他们也不答复;三、秦皇岛中级人民法院也协调不了;四、案子过几天能到沈阳,在这之前我去问过沈阳法院的人,如果案子移到沈阳后,我的车财产保全如何处理。沈阳给我的答复是:看现在这种情况原告不可能到我们沈阳来重新起诉你,车还在他手里,就算这场官司你赢了,但车一时半会也拿不回来,按法律关系讲管辖权成立后,财产保全应该解除,但对方法院的人素质比较低,不给解除,我们沈阳法院的也不好干预,因为是同级别,也就是只有抚宁法院才能解除。我该怎么办?给个建议,打官司我会请你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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