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7月17号上班期间划了一条口(脚后跟)、当时以为是小伤就去门诊包扎没有向安全组汇报。之后由于红肿就去医院检查、医生就叫拍片结果是没伤到骨头、就讲换药就可以了。然后过了一个半月伤口那里走路的时候还是很痛,就找那个医生咨询,由于他们医院没有设备、就叫我去区人民医院做个全面的检查、检查结果是跟腱断裂、要手术治疗。由于是在上班期间发生的社保卡刷不了,费用又很昂贵。现在我想报工伤,但厂里面说报不了,就让我自己以个人名义报工伤。(事发后半个月的医疗费厂里面承认给我报,于8月5号把所有资料交给安全组,但在今天我找他们说我想要再报工伤时,他才给我说我交那些资料被早退回来了,但是没有通知我。)请问我现在向厂里报工伤可不可以?
申请工伤事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你好,工伤需要先在社保局进行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申请劳动仲裁,本律师专门处理劳动纠纷多年,经验丰富,若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汉阳的何丽律师联系。
需明确劳动部门和人事部门不受理的确切原因。
工伤认定如何办理.需要找什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