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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于: 2013-09-09 17:15
离婚后,您给对方写的借条,如果没有实际的借款事实,无需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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