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先是对我口头讲该房卖与其哥,本人未见
更新时间:2013-09-09 21:34:34
问题描述:
妻子2005年先是对我口头讲该房卖与其哥,本人未见钱,也未参与办手续。在2013年德阳中院庭审时,妻子又改说是赠与其哥(经查找该赠与合同的公证档案却又有我的签字,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无偿赠与),这份赠与合同的背后,妻子与其兄之间存在现金交易(有2010年中江县法院庭审笔录证明其双方皆谈及买卖十七万元现金),这份合同背后的金钱交易行为是否会推翻该份合同的法定效力?这是否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咨询律师有说不是,有的说是,自己认为很复杂,想求解,不知道能否请律师你为我剖析该案能否有胜诉机率,并代理该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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